本市110年4月1日起,加強稽查舉發,務必落實「巡、倒、清、刷」。

發布時間:2021/3/31 下午 02:25:24
發布單位:登革熱防治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策略依照氣溫、雨量及病媒蚊密度等條件,將全年度分為整備期、上升期、高原期、下降期、緩和期。自四月起,天氣將進入高溫、多雨的型態,依分期時序亦處於上升期,此時環境條件利於蚊蟲孳生,登革熱病媒蚊密度呈上升趨勢,登革熱傳播風險提升,不容輕忽。

清除孳生源是登革熱防治的根本,除登革熱防治中心等單位加強巡查及衛教宣導外,市民仍須落實「巡、倒、清、刷」,主動巡視及清除場所內外環境積水容器,防止病媒蚊孳生及登革熱病毒傳播。

登革熱防治中心提醒,自11041日起,本市公、私場所之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應主動清除場所內之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,一經查獲病媒蚊孳生源,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第70條規定,逕行舉發並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防疫工作須你我一同參與,請每週至少一次巡視及清除積水容器,如有相關疑問或欲瞭解相關資訊,可至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資訊網( http://health.tainan.gov.tw/dengue/ ),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洽詢。

 

發稿人:登革熱防治中心  林彥銘

連絡人:蔡玲珊 執行祕書

連絡電話:06-7030399(登革熱防治中心)

最後修改時間:2021/3/31 下午 02:25:24
相關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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